作者:吴铭峰 | 发布时间:2018-02-06
著名青年文化学者、《种子的力量》课程体系创始人、《丝路经典保护计划》发起人、墨西哥国会等三部门联合授予荣誉博士学位获得者、陕西光耀传统文化传播中心主任吴铭峰博士,自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畅谈学习体会,提出贯彻要求,特别就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现摘要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通篇体现出浓郁的文化意识、深刻的文化自觉和高度的文化自信。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报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特别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根与魂,是中华民族的血脉和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不断发展的不竭精神动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中华民族不断创造积累的宝贵财富,今天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在于它有自己的独特性,同时它注重吸收其他文化优秀成果,强化自身。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自我创造、不断学习吸收其他文化优秀成果的历史。
文化是人们生产生活和改造世界最高智慧结晶,文化具有“源”和“流”的关系。传统文化是现代文化的基础和根源;现代文化是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正如十九大报告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果没有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传统文化就会被割断而自生自灭,也就没有人类的发展和社会演进,也就没有我们今天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所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重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要求,也是历史唯物主义者的根本担当。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坚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待中华传统文化,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用批判继承的方法审视,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紧紧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对其适合于协调现代社会关系、鼓励人民积极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念、思想精华、道德基等作出新的阐释,使之与当代社会需要相适应,与未来社会发展相协调。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处理好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对待传统文化我们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不加分析的照搬,必须处理好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关系,必须立足当代中国实际,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弘扬,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深入挖掘其时代价值。我们要用现代观念、现代方式,充分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尤其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的时代价值。继承应是转化性继承,发展应是创新性发展,没有转化的继承就是盲目继承,是因循守旧、照搬照抄;没有创新的发展就是低水平的重复,是简单堆积和数量扩张。要紧跟时代步伐,体现时代精神,立足为现实服务,真正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开展广泛深入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封闭的文化是没有生命力的,任何一种文化只有在与其他文化的不断交流中才能得到充分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既有民族性,又有世界性,因而需要与世界文化的广泛交流,世界文明也同样需要中华传统文化。所以,必须积极开展传统文化走出去活动,使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使世界更加了解中国,使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乃至引领世界文明发展潮流,不断增强其在世界范围的吸引力、感染力、亲和力。
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文化强国新思想,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遵循,按照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思想安排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光耀文化中心的工作。要珍惜机遇,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发挥优势,积极开展传统文化的研究、交流、传播和培训活动,特别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上下功夫、见成效,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而贡献力量。